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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盘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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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盘点要求

存货盘点要求

一、存货盘点的方法

存货盘点包括在途材料、材料采购、库存材料、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等。存货盘点主要由财务部门、物资供应部门、仓库管理部门配合进行,会计师事务所监盘。存货盘点要认真组织清仓查库,对所有存货全面盘点盘点。

1、对存货盘点,首先应核对财务部门明细账与仓库保管员的存货明细登记账余额是否相等,如果不符,应该立即查明原因。

2、在盘点的过程中,应注意存货的品质状况和时间,观察存货是否存在残次、毁损、滞销或其他减值情况,将盘点出的毁损待报废情况,应作为盘点日发现的其他情况进行记录。

二、存货盘点前的准备工作

(一)企业的准备工作

1、制定详细的存货盘点计划,内容应包括盘点时间、盘点分组、盘点人员分配、盘点程序、特殊存货的盘点方法等。

2、存货的整理

(1)整理存货,严格区分原材料与半成品、产成品;不同工序半成品;成品与废品;企业产品与其他公司产品;

(2)存货应按品种、类别、规格分类堆放,有序排列,按数码齐,方便盘点;外包装应写清规格、容量。包装箱或包装袋应写明货物名称、数量、规格,便于清点。

(3)盘点期间生产一律停产,所有在制品都必须完工或退库。

3、编制连续编号的存货标签或盘点清单。

4、对企业代保管和来料加工的材料,以及已办出库手续未提货的存货和委托寄售(存)的商品,在盘点时应在盘点表中明确列示。

5、对委托加工材料、临时寄存它处、异地存放的存货在盘点清单上单独列示。

6、另外,盘点清单应按存货存放的仓库编号、堆放地点分别列示,品种之间应有隔离标志。

7、对于残次呆滞物品应单独盘点并单独造册。

8、各部门相关的各项财务账册,应于盘点前登记完毕并结账。

(二)会计师事务所的准备工作

1、中介机构人员应当:

(1)了解存货的内容、性质、各存货项目的重要程度及存放场所;

(2)了解存货会计系统及其他相关的内部控制;

(3)查阅以前年度或月份的存货盘点表;

(4)考虑实地察看存货的存放场所,特别是金额较大或性质特殊的存货;

(5)复核或与管理当局讨论其存货盘点计划。

(三)参加盘存人员

(1)、盘点总负责人:指定相应部门负责人担任,负责盘点工作的总指挥。

(2)、总监盘人:由财务部担任,会计师事务所项目负责人配合,督导盘点工作的进行及异常事项的裁决。

(3)、现场盘点负责人:由各仓库负责人或实物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或其指定的、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的其他人)担任,指挥与督导所属单位顺利完成本次存货盘点各项工作;本单位盘点总复核,对盘点盘点结果的真实性、

完整性、准确性承担复核责任;确认所有存货变动单据之最后截止号码,签回单据控制表;组织调查存货盘差原因。

(四)存货收发截止的控制

盘点前所有有关存货单据截止,并编制各单据控制表(见附表),具体如下:

工作事项单据名称截止时间

1.收货单截止采购验收入库单

2.销货单截止产品销售出库单

3.退货单截止退货(折让)单

4.返货单截止产品销售出库单

5.调拨单截止调拨出(入)库单

6.借样和领样截止库存借还出入库单

(五)盘点期间存货移动的控制

盘点期间,原则上不许移动存货的位臵(无论是否进出工厂,或在资财之间),如有特殊情况而有必要搬动货物,须得到盘点总负责人的签字同意。

(六)盘点作业流程

1、盘点前的会议及任务布臵

盘点前召开盘点会议,讲解盘点计划,要求所有参与盘点人员熟悉盘点计划和安排,熟悉盘点的一般程序和基本要求。

2、盘点具体要求

(1)、现场盘点负责人在年月日前确认所有存货变动单据最后截止号码,签回单据控制表,提交总监盘人。

(2)、总监盘人会同现场盘点负责人将预先经过编号的存货盘点盘点明细表

及盘点卡(见附表)发给各小组,记录所发盘点明细表的数量,以及对应小组的名称。

(3)、每个小组负责几个固定区域,然后按从上至下、从左往右地按顺序清点货物,不准跳跃式盘点,严禁故意少盘、有意漏盘、有物不盘,减少人为的盘点差错。

(4)、在清点工作中要注意避免重复清点同一件号:在清点完某个件号的产品后,将结果填在盘点盘点明细表上,并检查实盘数与标识牌上的数字是否一致,如实盘数与标识牌上的数字有出入,在确认盘点数正确之后把原错误数字划掉,将正确的数字记在标识牌上并注明日期,并在标识牌上签字(全名)、注明盘点日期;在盘点过的存货标识牌上作已盘点标志(如可以用彩笔标记)。

(5)、所有盘点数据必须以实物盘点数为准,严禁未经过实盘就以账面数或估计数代替实存数。

(6)、盘点过程中,现场盘点负责人检查是否有漏盘,清点过的存货标识牌上是否都有已盘点标志,并及时组织补漏,负责保证所有拟盘点范围内的存货都已经被清点过。

(7)、发生盘盈、盘亏情况后,现场盘点负责人组织调查存货盘差原因,台账应协助仓库保管员查明原因,并在盘点表中注明。

(8)、盘点结束后,参加盘点人员必须经现场盘点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离开盘点岗位,并将盘点盘点明细表及盘点卡交给现场盘点负责人。

(9)在盘点结束前,监盘中介机构人员要再次观察盘点现场,以确定所有应纳入盘点范围的存货均已盘点。

所有的盘点清单均应由企业参与盘点人员和会计师事务所人员签名,并复印

一份,企业与会计师事务所各留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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