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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转移财产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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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移已有存款;

(二)收入不存入夫妻名下的存折;

(三)私自出售房屋;

(四)私自出售其他夫妻共同财产;

(五)私自无偿转让或赠与夫妻共同财产等。

另外,在现实中,还包括离婚一方,恶意负债的情况,这种情况也是离婚时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形。

(一)制作虚假的欠条;

(二)虚报开支;

(三)在打虚假债务官司;

(四)利用关联企业负债等。

一、离婚被转移财产怎么办

如果还未起诉或已经起诉离婚,发现另一方已经存在财产转移的行为,可以向申请财产保全。

(一)情况紧急的,未转移财产的一方可以在起诉前向申请财产保全,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立即执行。此时切忌在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要提起诉讼,否则会解除财产保全。

(二)另外提出诉前保全需要提供担保财产,不提供担保的,会驳回财产保全的申请,也就给对方转移财产创造了时机与机会。

(三)另外,必须是有证据证明对方有离婚财产转移的行为,否则申请财产保全不准确的,申请人应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二、离婚财产转移怎么防范

(一)首先要明确夫妻对财产处理法律权限。

根据法律规定,若无特别约定,个人财产未经协商只能由个人处理,而共同财产的处理须经双方同意。明白了这一点,夫妻任何一方都可理直气壮地按规定处理财产,而不必考虑怕影响情感等因素。

一旦发生夫妻关系将要破裂的情况,为防止一方单方面处置财产,夫妻双方最好不要像人们平时所做的那样把财权交给一个人。如果一方擅自处理贵重的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要及时制止,特别是对一方以孝敬父母、捐赠等名义将财产转移的情况,决不可掉以轻心。

(二)进行婚前财产公证或者婚前协议。

这是比较可行的办法。夫妻双方可以通过订立书面协议的方式,约定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共同财产的归属。为了使协议书具有更大的法律稳定性,可以进行公证或者是律师见证。婚前财产公证可有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即使发生纠纷诉讼到,也能及时审理,不会出现举证不足或无法查实的后果。

(三)进行诉讼保全和诉前保全。

在离婚诉讼时也同时向申请财产诉讼保全,或者在离婚诉讼前,先向申请财产诉讼保全。

(四)“先下手为强”。

这也是一种办法,即把相关的证件甚至实物先拿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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