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不好不坏,如果说是好事的话,那就是第一次证据不足,依法不符合提起公诉的条件,此时只好按照规定退回侦查机关进行补充侦查。如果说是坏事的话,退回补充侦查,让再补充,证据方面肯定会更充实,起诉定罪会更容易一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 人民审查起诉的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机关补充侦查可以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机关提供协助。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这既指退回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也包括人民自侦案件中决定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
Copyright © 2019- harx.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