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施工人追讨工程款的主要途径是向转包人主张权利或向起诉发包人。可将转包人添加为被告或第三人,以便方便审理。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承担责任。实际施工人首先应向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主张权利,这是主要途径。
法律分析
实际施工人如何追讨工程款,可以向转包人主张相应的权利,也可向直接起诉发包人,为了方便审理,还可以将转包人添加成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在别的地方不承担责任。实际施工人起诉索要工程款的,首先应当向与其有合同关系的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主张权,这是实际施工人主张权利的主渠道和主导方向。
拓展延伸
预防工程款追回风险的有效措施
预防工程款追回风险的有效措施可以从多个方面入手。首先,实际施工人应该在与业主签订合同之前,仔细审查合同条款,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避免合同漏洞导致工程款无法追回。其次,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履行各项义务,确保工程质量,并及时记录施工进展、问题及解决方案,以备后续维权。此外,与业主保持良好沟通,及时解决纠纷,避免升级到法律程序。同时,可以购买适当的保险,如工程质量保险或履约保险,以减轻追回风险带来的经济损失。最后,若发生纠纷,应及时寻求法律援助,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通过以上措施的综合应用,可以有效预防工程款追回风险,保护实际施工人的合法权益。
结语
在追讨工程款方面,实际施工人可以通过向转包人主张权利或向起诉发包人来寻求解决。还可以将转包人添加为共同被告或第三人,以便方便审理。然而,发包人只对实际施工人承担欠付工程价款的责任,其他方面不承担责任。为了预防工程款追回风险,实际施工人可以审查合同条款,履行合同义务,保持良好沟通,购买适当的保险,并及时寻求法律援助。通过综合运用这些措施,可以有效保护实际施工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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