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于小股东的保护有:规定股东平等为基本原则,在此基础上,又提出少数股东权益保护的原则予以补充。例如,法律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规或公司章程的,任意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撤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规的无效。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撤销。
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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