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只要有相关的养殖手续的,就不违法。办养殖场属于农业设施占地,需要向乡镇申请,上报县里,经县审核同意。但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禁止养殖。
法律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一条 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二)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 (三)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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