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建设,促进全局干部职工自律,推动国税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县委县府关于印发《“廉洁”合格乡镇和合格创建活动考核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和《县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体系2022年实施意见》,以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以保证党的落实践行优良作风、弘扬廉政文化、维护群众利益为重点,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保障,坚持教育、、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相结合,着力构建具有特色的惩防体系,为“四个提升”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创建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活动,不断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努力达到“社会崇廉制度严明、监督有力、风清气正、群众满意”的目标。
社会崇廉。反腐倡廉教育深入扎实、有效,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明显增强,廉洁风气渗透到社会日常生活各个方面,廉荣腐耻的价值观得到普遍认同和遵循,传统美德和公平正义行为得到全社会普遍敬重和弘扬。
监督有力。《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全面贯彻落实,政协、司法以及的监督作用充分发挥,权力运行始终阳光透明,逐步形成用权为民、有责必问、有错必究的监督机制。
风清气正。全局上下党风正政风清、民风和,和消极现象降低到最低限度,各种不正之风得到有效遏制,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得到严厉惩治。领导干部勤政为民、干事创业、廉洁自律,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干部生活作风全面加强和改进;机关部门廉洁、法治、诚信、高效,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群众满意。党群干群关系融洽,积极、客观的反腐倡廉社会评价体系形成,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支持并参与反腐倡廉建设,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建设的满意度和信任度明显提升。
三创建
(一)基本内容
主要包括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反腐倡廉教育、廉政文化建设、作风效能建设、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强化监督制约、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民主评议等10个方面的内容。
(二)特色内容
主要包括工作创新经验推广等。
四创建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局成立“廉洁”合格部门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由党组黄源东同志任组长,纪检组长赵X、县局副李华光、李X等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监察室,具体负责“廉洁”合格部门创建活动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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