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房屋买卖一事,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名下现房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
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该房产座落于银川市德胜工业园区______,建筑面积为80.36平方米。
由于此房属于安置房,房产证由银川市德胜工业园区管委会集体,本人持有房产。
此合同签订时,乙方对此房的情况已完全了解,由管委会集体,房屋买卖中间所产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甲方保证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没有设定担保、没有权属纠纷,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按建筑面积计算价款,房屋总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房价款的支付方式为合同签订后,一次性付拾万元整,余款一年内付清。
第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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