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如果想打赢医疗纠纷官司的,就必须要提供充足的证据,注意管辖的选择、案由的选择、争取避开医疗鉴定、悉心选择文献资料、注重鉴定程序权利等。
1、管辖的选择。一般来说,医疗纠纷诉讼都在区、县层级的基层,除非把诉讼标的刻意提高到上千万,才可能到中级立案,但这样做得不偿失,因为非但判不了这么多,当事人还要搭上不菲的诉讼费。
2、悉心选择文献资料。医疗文献资料在打医疗官司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不是说每个没有医学背景的人都能用医学研究资料作为证据的。如果在管辖、案由和文献资料方面都无法“另辟蹊径”,那就只能围绕医学会的医疗鉴定寻找突破口。
3、注重鉴定程序权利。对于医学会鉴定的程序性权利,患方要予以高度重视。此外,鉴定程序中还有申请鉴定专家回避权、鉴定时陈述权等,均应认真对待。《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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