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开发区)招才局、分局:
为深入实施“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工程”,打造“大学生最友好城市”,再赢第二次人口红利,现就我市进一步放宽留汉大学毕业生落户试行通知如下:
年龄不满45周岁(研究生不受年龄)的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经教育部学历认证)毕业生,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请落户。办事流程:县(市、区)机关受理→审核→办结→派出所归档
武汉市招才局
武汉市
2019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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